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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社会关系填哪些人?

  原则上来说,主要的社会关系成员指的是本人的旁系亲属,如岳父母、分居的兄弟姐妹、伯叔姑姨舅、甥侄等,还包括和本人关系较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、同学等。

  不过在实际填写的时候,需要注意的是,在填写主要社会关系栏的时候,如果本人户口本家庭成员上并没有爷爷奶奶的话,那可将爷爷奶奶填入主要社会关系栏中。和本人关系较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友、同学等一般不填。

  

  在中国,仍然起较重要作用的血缘关系有

  1、婚姻关系。它由自然与社会两重因素构成,自然因素指人进入青春期后对异性的追求,社会因素指两性关系受社会规范的约束。婚姻关系是两性间具有法律效力的权利、义务关系,它是两性的个体交往,具有排它性。

  2、家庭关系,它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。一夫一妻家庭关系的形成标志着文明时代的开始。

  3、亲属关系。主要指非直系血缘关系,如姑侄关系、叔侄关系、舅甥关系、姨甥关系、堂兄弟姐妹关系、姑表关系、岳婿关系、丈夫与妻弟、妻妹关系等。血缘关系的正功能是联系社会与群体,使之增强内聚力,负功能是将人置于被动的地位上。

  

  社会关系的分类

主要社会关系填哪些人?

  1、从社会关系的主体和范围,可以划分为个人之间的关系,群体、阶级、民族内部及相互之间的关系,国内和国际关系等;

  2、从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,可以划分为经济关系、政治关系、法律关系、伦理道德关系、宗教关系等等;

  3、从社会关系包含的矛盾性质,可以把社会关系划分为对抗性关系和非对抗性关系。对抗性关系是涉及双方利益根本对立、往往要靠强制手段来维系或解决的矛盾关系,通常指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之间的关系、敌我之间的关系。

  非对抗性关系是涉及双方根本利益一致,可以通过批评、说服、调整的方法去解决的矛盾关系,通常指人民内部的关系。